
中部中心/黃毓倫、蔡枘埏、邱俊超 苗栗報導
苗栗竹南消防分隊派遣救護車,跨區到頭份支援,行經路口遇到紅燈,當下開啟警笛也有閃燈,卻與綠燈直行的轎車,發生碰撞。轎車駕駛喊冤,沒聽到鳴笛聲。警方呼籲民眾,行經路口要減速,如果不讓救護車導致事故,最高可處9萬罰鍰,吊銷駕駛執照!
紅綠燈由紅燈轉綠燈,白車看到綠燈,放心踩油門,往前走,沒想到開到路中央,左側一輛救護車也開過來,兩車碰撞後停下來。畫面中可以看到救護車有閃燈,而消防分隊調出行車紀錄器,當時也有鳴笛。
車禍發生地點,就在苗栗縣頭份市中央路與信義路口,竹南消防分隊派遣救護車,跨區到頭份支援,車上還沒載到病患就先發生車禍。由於救護車有閃燈也有鳴笛,卻還是挨撞,肇事駕駛難道沒聽到警笛,也沒看到救護車嗎?

白車駕駛陳姓婦人:「我這邊是綠燈,他是紅燈,(所以也沒有聽到聲音),沒有,這邊過來聽不到啊,才剛綠燈啊,我就開過來就撞到了,(所以你是沒有聽到聲音),沒有,有聽到我一定會讓他,我怎麼可能(不讓)...,我頭腦壞掉嗎?」
附近民眾:「聽到車子對撞的聲音,(那時候有聽到救護車有聲音),有,有鳴笛。」
陳姓婦人喊冤,不是故意不讓救護車,而是她根本沒聽到聲音,不過附近民眾也證實,確實有聽到鳴笛聲。
頭份分局副分局長吳國偉:「陳女駕駛自小客車,沿信義路方向直行,與陳男駕駛救護車,沿中央路方向直行發生碰撞,雙方駕駛酒測值均為零。」

所幸這起事故沒有釀成傷亡,不過,警方還是要提醒用路人,行經路口時本來就該減速,注意車前狀況,有突發狀況才能及時反映。呼籲駕駛人禮讓救護車,如果未讓救護車導致事故,最高可處9萬罰鍰,還要吊銷駕駛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