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吳玟誼 陳聖翰 台北報導
北車驚傳"亮槍"!一名18歲李姓男子,日前和朋友去參加"萬聖節活動",沒想到,在捷運月台候車時,突然高舉玩具槍,和朋友分享,雖然立刻收回袋內,但捷運站亮槍,儘管亮的是玩具槍,也已經造成恐慌,因此被依法罰鍰新台幣3000元。
兩名身穿白衣的男子,有說有笑,走在月台上,下一秒,其中一人,突然手舉高,拿出一把黑色玩具槍,雖然迅速收回包包裡,也沒有再拿出來,但殊不知,這下代誌大條。

原來當時這兩名年輕人,是要去參加"萬聖節活動",18歲李姓男子很開心,拿出玩具槍和17歲洪姓男子分享,但由於這把槍,外觀跟"真槍"沒兩樣,第一時間看,民眾根本不知道是真是假,敏感時機點,無正當理由突然拿出來,實在容易造成民眾恐慌。

張文恐怖攻擊事件之後,搭捷運的民眾警戒心都提高,警方也加強警力,在捷運站到處巡邏,因此這名男子的脫序行為,也被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3000元罰鍰。雖然只有亮玩具槍1秒鐘,就噴了三千塊,代價真的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