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國民黨立委鄭天財涉嫌關說、讓業者以「辦公室特助」名義施壓行政機關,3、4年來收受711萬元賄款,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多罪起訴,檢方具體求刑10年以上;另時任國會辦公室執行長張騰龍也遭起訴。台北地院今(13)日開庭,張騰龍當庭認罪,同時指證歷歷,表示曾親眼看過鄭天財在辦公室收錢;他也稱,僅是想幫忙募款但不懂法律,只能怪自己笨。
針對案情,張騰龍稱,當初僅是受鄭天財請託幫忙募款,若業者有意捐款,可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而對方跟他借帳戶作匯款用,入帳後他便領出來,沒經手相關款項、一分錢也都沒進到自己口袋,事後才得知鄭天財並未處理當初保證過的稅務問題。
事實上,該帳戶案發時仍有13萬餘元,被當成犯罪所得;不過張騰龍喊冤稱,是鄭天財在得知東窗事發後不敢繼續領錢,留下的款項「寧願他們領光」,辯護律師也表示,願意繳回所有金額。
張騰龍更踢爆,自己曾目睹過2、3次,鄭天財在辦公室收下業者給的現金;並稱自己沒貪過任何錢,證詞也僅是「客觀陳述事實」。他也當庭認罪,表示不敢說被利用,只能怪自己太笨、不懂法律,希望法官能給一個機會
回顧案情,鄭天財自2020年起,便以「贊助原住民豐年祭」為由,收受業者賄款,而款項先轉到張騰龍名下帳戶、再到他手上。北檢指出,鄭天財收賄長達3、4年,業者可掛名「立法委員鄭天財國會辦公室特助」,由鄭天財提供協助,數年來不法所得合計711萬。因此,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對其求刑10年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