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李豫翰、蔡承翰 台北報導
單純的交通違規,怎麼最後變成警方拿出電擊槍?15號晚間,台北市一名女子在員警面前,直接逆向騎車上人行道,結果被攔查開單,女子回家後,向媽媽、哥哥抱怨,三人又回到現場和警方爭執,結果員警拿出電擊槍警戒,呼叫支援,這讓民眾相當不滿,認為自己沒拿武器,警方執法過當。
員警巡邏,眼前女騎士竟然大喇喇,在眼前騎車騎上人行道。女子不滿被開單,滿腹委屈,上樓向家人表示,自己被員警罵。

眼見黑衣男子怒氣沖沖下樓,員警立刻拔出電擊槍警戒,但沒想到,女子的媽媽也來助陣。事發在15號晚間,台北市大同區大龍街上,女子表示家就住樓上,為了停車才會騎上人行道,不滿員警開單的態度,才會撂家人助陣,警方一度拔出電擊槍警戒,雖然後續溝通後各自離開,但針對執法態度,女子家人已經打1999申訴。

家屬透露,家裡最近有人過世,導致女子情緒不穩,但對於警方亮出電擊槍,認為執法過當,警方則表示屬於正當防衛,雙方顯然沒有共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