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潘柏廷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陷入京華城等弊案遭北檢起訴,一審結果將在本(3)月26日下午2時30分出爐。只是,柯文哲因想去長子柯傅堯於東京大學博士班的畢業典禮,便委託律師向法院聲請暫時解除3天的境管出境。稍早獲得最新消息,北院今(17)日裁定聲請駁回,並強調我國與日本並無司法互助引渡之機制,一旦准予被告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若被告無意返臺,勢難確保後續刑事審判進行及刑罰的執行。
北院指出,觀看邀請函內容,固列載被告的長子柯傅堯於2025年10月間完成於東京大學學業,而其所修業系所的學位授予典禮將於2026年3月24日於東京大學舉行,故邀請柯傅堯家人前往參與。然而被告是否前往參與實非畢典能否如期舉行的要件,亦不因此將使柯傅堯無法順利取得學位,是縱因被告與柯傅堯間緊密親屬關係而有親自到場參與之意願。
同時,北院也指出,畢業典禮必要參與人既非被告,自無法僅以被告具有聲請人所稱因親屬關係、父子情感而生身分上不可替代性逕予認定被告有必須在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之情況下親自到場參加前開儀式之必要。
北院也說,柯文哲聲請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返國日期為2026年3月25日,距離本案宣判日僅一日,以我國目前之外交處境,我國與日本並無司法互助引渡之機制,一旦准予被告暫時解除限制出境,若被告無意返台,勢難確保後續刑事審判進行及刑罰之執行。
另,北院徵詢北檢意見,北檢則表示,被告未提出能擔保避免逃亡之具體方案,與司法實務之通案作法未合,且亦未能敘明如何避免與共犯勾串,故衡酌目前訴訟進程,法院即將於2026年3月26日宣判,考量司法實務通案處理類似情況之公平性,建請駁回被告之聲請等語。
因此,北院審酌限制出境、出海已屬刑事訴訟法所規範強制處分中對於人身自由、行動自由、遷徙自由干預較為輕微之手段,故於聲請人未能具體說明被告有親自前往之確實絕對必要性之情況下,自難率以此原因逕予認定有暫時解除限制出境、出海之必要,則本件聲請難認有理由,應予駁回。
北院提及,至於,聲請人主張被告身為民眾黨創黨主席,該黨為我國目前重要之第三勢力,承載眾多支持者之期待,更肩負政黨存續與發展之重任,如有棄保潛逃之舉,將導致一手創立之政黨陷於瓦解危機,絕無藉此短暫出國行程而拋棄黨內同志與群眾之可能等語。
不過,北院反駁,先前114年度聲更一字第13號裁定所認定被告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之羈押原因仍未消滅,又自該裁定作成以來亦無新事由足以變更本院先前所為限制出境、出海之決定,故聲請人此部分主張仍無礙於本院現時仍認有繼續對被告為限制出境、出海之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