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黃彥翔報導
真實版GTA上演!新北市警方今(21)日下午3時許在三重區福裕街附近巡邏時,發現一台轎車違規,因此上前攔停盤查;沒想到,配合警方盤查身分的38歲陳姓男駕駛從褲子左邊口袋拿東西時,竟掉出一個疑似毒品菸彈,陳男見狀,隨即猛踩油門逃逸。警方為避免他在馬路上狂衝造成危險,還往他的引擎蓋開了2槍,但仍讓陳男溜走。警方指出,現場沒有人員傷亡,將積極追緝陳男到案,並對於他危險駕駛的行為,開出巨量罰單,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警方表示,今日下午員警騎機車在福裕街一帶巡邏時,赫然發現一台轎車跨越雙黃線,因此也追上前攔停盤查,並對駕駛開罰單。
一開始,駕駛陳男及坐在副駕駛座的44歲林姓男子,都乖乖配合警方盤查;沒想到,在陳男從褲子左邊口袋拿東西時,竟在員警面前掉出疑似毒品菸彈的物品,氣氛瞬間變得十分尷尬。
陳男眼見大事不妙,隨即猛踩油門開始逃逸,警方見狀,也立刻騎機車追上。然而陳竟一路逃到車潮眾多的重新路二段與中正南路口圓環處;面對車陣,警方也只好停下。不過,為避免陳危險駕駛波及無辜,員警也掏槍朝他的引擎蓋開2槍;但陳仍未停下,持續往重新橋方向逃逸。
由於陳男在逃逸過程中沿路違規,因此警方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製單舉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4項1(危險駕駛)、第44條2項1次(未禮讓行人)、第45條1項3款3次(跨越雙黃線)、第48條0項02款1次(轉彎未依標誌)、第50條0項1款1次(圓環標誌路段倒車)、第53條1項3次(闖紅燈)、第53條2項1次(紅燈右轉)、第60條1項1次(拒絕停車接受稽查逃逸),綜合上最高可開罰約10萬元。此外,警方也會持續調閱監視器追緝陳男的行蹤,後續將依公共危險等罪依法究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