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和政治獻金四大案,一審即將宣判,交保在外的柯文哲、沈慶京等四人,被審判長要求到庭聽判,不外乎可能變更強制處分,或是調整保全措施、加強監控,以防宣判後,有逃亡或其他風險,而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柯文哲只要被判10年以上刑期,就不得參選,等同宣告2028總統大選夢碎。
一身西裝筆挺,宣判日早上十點半,柯文哲步出自家大門,心情看來不錯。記者vs.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主席會擔心今天的結果嗎),(柯媽媽還好嗎)還好還好,(打算怎麼迎接這一天)上工上工(怎麼面對),(主席會擔心被判十年以上嗎)。」面帶微笑,直呼「上工」,就在等待京華城等四大案,判決結果前,前主席柯文哲照樣前往民眾黨「辦公」,只是究竟2028年,還有沒有機會,角逐他的總統大選夢想之路,根據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受10年以上有期徒刑,判決尚未確定前,不得登記為候選人,換句話說,被判十年,等同角逐2028總統提前夢碎。立委(民)莊瑞雄表示「因為總統他只要當選的人,就有刑事豁免權,也就是法律在對於總統參選人,它給他更高的道德的一個標準。」

攤開柯文哲被控四大罪狀,包括收賄1710萬涉及違背職務收賄罪,違法指示核予京華城20%容積獎勵的圖利罪、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以商業交易包裝政治募款6234萬的公益侵占罪,加上挪用眾望基金會827萬的背信罪,遭起訴求刑共28年半。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表示「證人的證詞都已經鞏固,法院有罪心證情況之下,會達到的一個結果,在這樣情況之下,刑度可能會來到大概十年的上下,特別的是在如果關鍵的收賄罪,並沒有成立犯罪的話,這樣的刑度,是很有可能在十年以內的。」

審判長罕見要求四名被告,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還有大帳房李文宗,必須到庭聽判,不排除是認為如果宣判後,有逃亡可能,可以裁定收押,但機率較低,有必要或許會提高交保金額,以及強化監控措施,一方面透過當面傳達判決理由,來提升可理解性,最重要的是掌握被告行蹤,降低逃匿可能。非本案律師包盛顥表示「如果法院最後全部判決有罪的話,加總的刑度可能會長達二十年以上,在這樣的情形,被告甚至在今天開庭的宣判結果之後,法院有可能會變更原本交保的條件。」柯文哲一審宣判結果,除了可能面對變更強制處分,也攸關他未來的政治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