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宣判/大帳房李文宗公益侵占及背信罪 遭判4年6月

  • 發佈時間:2026/03/26 15:18更新時間:2026/03/26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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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宣判/大帳房李文宗公益侵占及背信罪 遭判4年6月
台北捷運公司前董事長李文宗遭判4年6個月。(圖/民視新聞)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侵占等案,台北地院歷經9個多月審理,今(26)日下午2時30分宣判。柯文哲的心腹、台北捷運公司前董事長李文宗,遭檢方依照違背職務收賄罪、公益侵占罪及背信罪起訴,求刑17年4個月,台北地方法院今日宣判,李文宗犯公益侵占及背信罪,遭判4年6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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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宗屢獲重用 被視為柯文哲心腹

李文宗於柯文哲市長任內備受重用,自2018年起擔任台北市政府顧問及市長室主任,2019年再接下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一職,於2023年1月16日卸任。2022年間,由民眾黨組成的台灣眾望關懷基金會,首任董事長就是李文宗,不僅如此,他的胞妹李文娟也成立木可公司,遭檢方指控係將「柯」拆成「木」、「可」,企圖規避政治獻金法。

李文宗遭檢控夥謀胞妹、柯文哲 規避政治獻金法

2024年柯文哲競選總統期間,李文宗出任其競選總部的財務長,檢方指控,柯文哲為了選舉資金運用,與李文宗、李文娟兄妹合謀,成立木可公司躲避政治獻金法規範,利用商業交易作為包裝,獨家授權木可公司柯文哲的肖像權,木可公司再轉授權給柯的競選總部。

檢方指控,李文宗指示妹妹以肖像權授權費用名義,從政治獻金帳戶匯1500萬元給木可公司,供柯文哲私用;柯文哲則挪用政治獻金124萬1036元,支付木可公司的人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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