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高雄市發生一起駭人的加重強制性交案。一名印度籍男子於今(2026)年1月間,在街頭巧遇一名著女裝打扮的男子,竟一路尾隨對方進入租屋大樓,並在洗衣間及房間內對其施暴、強迫侵犯得逞。高雄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侵入住宅強制性交罪」判處印度男有期徒刑8年6月,並要求於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

假冒室友友人 騙入分租套房施暴
根據判決書指出,民國114年1月12日凌晨5時許,被害人當日為女性化打扮、長髮及腰,在下班返回租屋處時,在電梯內遇到印度男。對方稱是要找5樓其他室友的訪客,被害人不疑有他便開門讓其進入共用空間。不料,印度男進入後隨即露出真面目,在公共洗衣空間內強行抓住被害人頭髮,逼迫他吃吃得逞。被害人奮力掙脫逃回自己房間,印度男竟又破門而入,企圖進一步侵犯。
受害人遍體鱗傷 傳求救訊息「我被強X了」
被害人在驚恐中不斷反抗,不斷喊「NO!NO、NO!」,腳一直踢印度男,並拿出手機大喊要報警。印度男見被害人已傳送「救命」、「我被強X了」等語音訊息至群組,才趕緊穿衣逃離現場。警方到場後,在現場查獲印度男遺留的2個保險套。經醫院驗傷,乙男全身包含額頭、肩部、腋下、背部、手肘及下體共有十餘處抓傷、瘀青及破皮,傷勢觸目驚心,證實當時抵抗過程極為激烈。

辯稱「酒醉斷片」遭法官打臉
庭訊時,印度男雖承認保險套為其所有,但辯稱當時因酒醉「意識不清、不復記憶」。然而,法官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印度男在電梯內舉止自若,甚至還會整理頭髮,在1樓等待警察時也能穩坐階梯,並無泥醉站立不穩之情,判定其辯詞為脫罪之詞。辯護人雖質疑被害人「未第一時間驗傷」且「雙方共處近2小時」有違常理,甚至臆測可能涉及性交易糾紛。但法官認為,被害人甫受驚嚇且體力不濟,延後驗傷符合常情;且監視器顯示兩人溝通不順、互不相識,並無性交易磋商跡象。
法官重懲:嚴重危害治安 執行後驅逐出境
高雄地院審酌,印度男僅為滿足私慾,竟尾隨侵入他人住宅並接續施暴,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巨大創傷,且犯後態度不佳、未達成和解。法官最後強調,印度男以工作目的申請來台,卻未能遵守法律,對社會治安危害重大,依刑法第95條規定,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並諭知於執行完畢或赦免後,立即驅逐出境,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