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徐詩詠報導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貪遭羈押長達1年,一審判決也於昨(26)日出爐,4罪併罰執行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可上訴。不過柯文哲一審被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在判決尚未確定前,依法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一度被外界解讀2028年總統夢碎。但內政部長劉世芳也出面說明,指出在1條件情況下,柯文哲才是「終生不得參選」,相關對話曝光也引發網友議論。
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定,受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在二審未出爐的情況下,外界解讀柯文哲應無緣參與2028總統大選。不過,劉世芳日前受訪指出,正副總統選罷法,貪污治罪條例判決十年以上定讞才是終身不得參選。但是目前為止,這個還沒有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