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首例!京華城案北院審理影片檔 明天起「公開播送」

  • 發佈時間:2026/03/30 21:22更新時間:2026/03/30 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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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新聞/首例!京華城案北院審理影片檔 明天起「公開播送」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京華城案、政治獻金案一審於本月26日宣判,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被台北地方法院重判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本案依柯文哲聲請,言詞辯論及裁判宣示的錄音、錄影,將於明(31)天公開播送,成為修法後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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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北院早在26日宣判京華城、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前,就已將該案言詞辯論的錄音、錄影檔整理好,以因應《法院組織法》修法後的規範「公開播送的時間,至遲不得逾該案件裁判宣示或公告後5日」。

北院已於官方網站中的「便民服務」內,建置「法庭公播」專區,據悉,預計要待31日才會將本案的相關錄音、錄影檔案上傳,供民眾觀看。

柯文哲於審理本案期間,聲請就本案言詞辯論及裁判之宣示所為的錄音、錄影公開播送。北院認為本案涉及重大公共利益,且為社會矚目案件等理由,裁准聲請。

另外,柯文哲聲請時還提及,若該案影音檔案要等一審公告後才播,涉及違反修法的立法意旨,法院裁定應不具效力,對此北院說明,若以即時公開播送方式,恐致生難以回復的損害,所以規定於裁判宣示或公告後播出,以便得以變聲、變像或其他無法直接識別該個人的方式處理。

另外,有關端木正抗告部分,高院認為,端木正涉犯刑法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依法院組織法規定,屬不得公開播送案件,原審依職權裁定此部分公開播送,尚有違誤,端木正的抗告有理由,此部分應予撤銷。

據了解,柯文哲案是《法院組織法》修法後,首例准許公開播送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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