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東海大學會計系20歲林姓女學生於2024年9月遭巨業客運公車撞死案,施姓駕駛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並考量其有相關前科,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台中地方法院今(31)日一審宣判,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月,全案可上訴。
施姓駕駛已有前科 中區輾壓女大生
根據檢方起訴書,2024年9月22日晚間9時許,巨業客運施姓駕駛駕駛305路公車,行經台中市中區綠川東街與中山路口時,未注意行人動態,以車頭撞上正在穿越行人穿越道的東海大學林姓女學生及同行王姓女子。
事故發生後,兩人倒地。施男下車查看,發現王女坐在公車右前車門口,受有手臂、膝部擦傷及肩膀、大腿等多處開放性傷口;林女則僅左手臂露出於右前方車輪後方。施男隨後再次上車,將公車往前微駛,導致林女左上臂至右肩、頭部及胸部遭車輪輾壓,引發中樞性休克死亡。王女見狀立即大喊停車,並報警處理。
台中地院審理期間,法官勘驗路口監視器及公車行車紀錄器畫面,林母目睹過程不斷啜泣。法官詢問施男對審理有無其他意見時,施男表示:「很對不起林媽媽。」台中地院今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施男有期徒刑4年6月,可上訴。
巨業客運本稱願賠償賠償233萬 但協商破局
民事部分,巨業客運初期曾透過法務向家屬律師表示,同意包含精神慰撫金200萬元及喪葬醫療費用33萬7050元在內的233萬餘元,精神慰撫金部分原主張由強制險給付,後續在台中地院調解過程中,巨業與施姓駕駛將總賠償金額提高至至少350萬元(由雙方共同負擔,包括精神賠償及扶養費等)。惟雙方對於扶養費計算方式仍有認知落差,歷經多次調解後於2025年11月破局,後續將進入司法程序由法院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