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周秉瑜 桃園報導
國際民航組織(ICAO)今年3月27日宣布,每名旅客搭機,最多僅能攜帶2個行動電源,而且禁止在飛行途中使用。交通部民航局今天(8)宣布,為符合國際規範和維護飛航安全,4月8日全面實施新規範,旅客未來若違反規定,最重可開罰10萬元。
桃園機場大廳滿是出國旅客,很多人怕手機沒電,隨身都會帶行動電源,但從週三開始,民航局新制上路,每位旅客最多只能攜帶兩顆行動電源。
民眾:「我覺得還好啊,(就是一定會夠用嘛)對,(也沒有這麼麻煩這樣子)對。」
民眾:「我平常出國,都是帶一顆兩萬的,所以說基本上夠用,那帶兩顆的話,一顆就變成是備用的,所以對我來講,沒有很大的影響。」

航警局安檢大隊分隊長黃建鈞:「航空警察局也自即日起,在各機場開始,加強行動電源的檢查,今8日清晨開始,桃園機場已查獲10餘例,旅客因攜帶超量行動電源,需當場拋棄之情形,行動電源必須隨身攜帶上機,每個人都可以攜帶行動電源,每個人只能,攜帶兩個行動電源,行動電源的外觀,標示須清晰可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