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報導
罪犯逃嘸路!警政署指出,在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縝密的規劃下,順利在今(9)日押解2名通緝要犯回國,並交由司法單位處置。警方強調,將持續深化國際情資協作機制,與境外執法單位合作打擊犯罪,「使藏匿海外規避法律制裁不再成為選項。」
遭通緝的33歲蔣姓男子從2023年開始,便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沒想到他被警方查獲後,竟在2024年潛逃泰國及柬埔寨,隨後因詐欺、洗錢等8案陸續遭各地檢署及地方法院發布通緝。另外一名通緝犯則是29歲黃姓男子,他涉嫌販賣毒品依托咪酯,在2023年潛逃泰國後,仍遠端操控國內成員販毒;此外,黃男還因涉犯強制性交罪,遭判有期徒刑8年10月定讞,共計遭桃園地方檢察署及桃園地方法院發布毒品、強制性交等3案通緝。
警方表示,蔣男及黃男在泰國落網時拒絕返國,但在刑事警察局駐泰國聯絡組與泰國皇家警察總署移民總局縝密協調下,最終克服萬難,在3月間緝獲2人,並在今日由刑事警察局國際刑警科順利將他們押解回台歸案。

警方呼籲,執法能量不受國境限制;未來將持續深化國際情資協作機制,與境外執法單位合作打擊犯罪,使藏匿海外規避法律制裁不再成為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