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洪巧璇、洪國凱 新北報導
違停在先,火氣還這麼大!新北市泰山區一名駕駛,車輛停紅線,但人卻不在車上,疑似跑到對面郵局辦事情,導致後方小貨車無法通行,司機按了長喇叭提醒車主移車,但沒想到車主一現身,不是先把車開走,而是暴揍司機一頓,還朝對方吐口水。
男子怒氣沖沖,穿越車陣,繞到藍色小貨車前方,先是對貨車司機辱罵,隨後跑到駕駛座旁,徒手敲車窗,打開車門,把駕駛海扁一頓。男子不僅動手還動口,對貨車司機吐了好大一攤口水,過程中也一度拿出雨傘打人,讓附近民眾全看傻眼。目擊民眾:「路邊停車然後後面的貨車,可能要過過不去然後就對他按喇叭,印象中大概是按了大概兩三秒,不是那種叭一下的那種感覺,馬上火氣就起來了就去找他,拿雨傘去找他理論。」

到底發生什麼事,火氣這麼大,時間退回幾分鐘前,一輛自小客車違停在新北市泰山區楓江路上,駕駛卻不在車上,疑似跑到對面郵局辦事情,導致後方小貨車無法通行,按了3秒的長喇叭,提醒車主移車,男子不滿被按喇叭,憤而攻擊小貨車司機。民視記者洪巧璇:「重回事發現場這條路非常小條,但是車流量又很大,因此地面上畫的都是紅線禁止停車,而這回的糾紛也是因為違停造成。」男子揮拳揍人可能構成傷害罪,吐口水的行為恐怕也觸法。

律師李育昇:「打人行為可能構成刑法傷害罪,而在公共場所對他人吐口水,顯然有貶損他人人格的情形,因此也會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這部分依法要處拘役,或9千元以下罰金。」違停在先,竟還怒氣沖沖,動手打人,硬是把單純的交通違規,升級成馬路拳擊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