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新聞/「剴剴案」社工涉過失致死明宣判 檢羅列10重大過失求重刑

  • 發佈時間:2026/04/15 16:43更新時間:2026/04/15 16:43
  • LINE
    FACEBOOK
    TWITTER
    COPYLINK
快新聞/「剴剴案」社工涉過失致死明宣判 檢羅列10重大過失求重刑
剴剴案最後辯論終結,有許多人陳情抗議,要重判該社工。(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惡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案,劉氏姊妹二審維持無期徒刑與18年徒刑,案上訴三審,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而負責定期訪視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因被控偽造訪視紀錄、未依規定通報兒虐,遭依過失致死等罪起訴。台北地方法院將於明(16)日上午9時29分一審宣判。

更多新聞: 快新聞/備戰年底大選?沈伯洋現身台北市議會 拜會民進黨議員畫面曝光

檢方認定唯一窗口失職 陳尚潔堅不認罪認遭欺騙

檢方起訴指出,陳尚潔身為剴剴的出養社工,是剴剴外婆與保母劉彩萱之間唯一的聯繫窗口,卻在訪視過程中忽視剴剴身上多處兒虐跡象,全盤採信劉彩萱的說詞,導致保母有恃無恐、持續加重凌虐,最終讓剴剴在114天內慘遭虐死。

檢方列出陳尚潔10項重大過失,並指她與督導等人成立群組,企圖掩蓋犯行。北院審理期間,陳尚潔始終堅不認罪,其律師也採無罪答辯,請求法院判決無罪。檢察官認為陳女犯後態度不佳,當庭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陳尚潔言詞辯論稱剴剴在耶穌那裡 認自己是最笨的人

言詞辯論終結時,審判長再次詢問陳尚潔是否仍認為自己沒有責任。陳女強調,自己並非居托中心的主責社工,監督保母並非她的職責,她僅是出養社工,因此沒有犯罪。她還分享擔任社工6年的心路歷程,表示對剴剴不幸身亡感到憤怒,也能理解社會的憤怒與困惑,曾自我懷疑「當初若多做些什麼,結果是否不同」,並比喻如同醫護在手術房總會遇到不盡如人意的情況。

法庭將結束,被告最後呈述時,陳尚潔念出其要給剴剴及其家屬的信,語氣時而悲傷哽咽、時而憤怒。她先對剴剴說:「現在我知道的時候,沒辦法倒轉時間,這讓我非常悲傷。祢現在可能和耶穌一起,我只能懇求耶穌照顧祢。」隨後又指控劉彩萱欺騙她,案發至今兩年多,她經常做惡夢,夢到被警方欺騙、被記者追殺、被路人威脅。辯論結束後,合議庭諭知全案定於4月16日上午9時29分宣判。


更多新聞: 快新聞/國台辦跳腳反對賴總統訪非 學者:元首出訪即為主權最直接展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