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廖予瑄、謝宛錚報導
今(15)日中午有一名58歲吳姓男子騎自行車行經彰化市中山路二段,撞上一台違停在路邊的廂型車,頭部直接卡進廂型車後擋風玻璃,畫面相當驚悚。警消獲報到場,發現吳男臉部受傷,幸好意識清楚,立即將他送醫治療;至於違停的廂型車張姓女駕駛,則被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最重可處1200元罰鍰。
據了解,張女今日中午將廂型車違停在中山國小前、中山路二段678號附近的天橋下;沒想到,後方有一名吳男騎著自行車經過時,疑似未注意前方路況,不慎撞上。
強大的衝擊力道,導致吳男撞破廂型車的後擋風玻璃,而他的頭部也直接卡進玻璃中,但自行車卻沒有明顯損傷。



消防人員獲報到場,也立刻小心翼翼地拆下碎成雪花狀的擋風玻璃,順利將吳男救出。經救護人員現場查看後,發現他的臉部出現一條約2公分撕裂傷,不過意識清醒,沒有大礙,由救護車送往彰化秀傳醫院治療。


而警方也表示,違停的廂型車駕駛張女的酒測值為0,持照正常;但她違停的行為,已經違反「道交條例」,「若是臨停釀禍,依照第55條,將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而違停則是依第56條,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