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花蓮警方,昨天下午(4/15)接到報案,有人租車時間到,卻沒還車,晚上九點多,在市區找到這輛租賃車。只是要駕駛配合回派出所了解狀況,沒想到駕駛竟然持刀和警方對峙,還拒檢逃逸,一路逃破百公里,到豐濱鄉的加油站才被逮,除了侵占、還多了妨害公務及公共危險。
兩男一女三位員警,一開始跟駕駛談的好好的,沒想到......
警方vs.侵占嫌犯:「下車啦!下車,喂!」
突然不知怎麼回事,警方只是叫他下個車,駕駛瞬間爆走,在車內拿刀架住自己的脖子,之後還在被噴辣椒水後,忍著劇痛開門下車,揮舞手中的刀,一副要跟警方拼命。

警方vs.侵占嫌犯:「刀放下,把刀放下。」
眼見有立即性危險,員警立刻舉槍警戒,要對方把刀放下,而刀子放是放了,但人卻坐回車內,公然拒檢落跑,大街和警方上演追逐。
拒檢發生在周三晚上九點多,花蓮市區,原來落跑駕駛開的車是租來的,周二下午租,原本應該周三下午就要歸還,但他卻關機,讓租車業者找不到人,只好報案告侵占。警方找到車後,原本只是要釐清狀況,沒想到他不但持刀作勢攻擊,還腳底抹油落跑,從市區一路跑到豐濱鄉的加油站,共逃了107公里。

花蓮分局副分局長 盧廣勳:「發現涉嫌男子沿臺十一線南下,由鳳林分局豐濱所員警予以攔查逮捕,令該名男子多項違規駕駛行為,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逐一告發。」
還好整個逃跑過程中,只有警方的車輛受損,沒有人員受傷。男子只因為被裁員,心情不好不還車,但這麼一拒檢被逮,又違規,使得除了原本的侵占,現在還多了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要扛,實在得不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