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剴剴案」兒盟社工陳尚潔一審判決日前出爐,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北院認定社工對受照顧兒童具有刑法上的「保證人地位」,須負監督保護責任,此判決引發社工界隱憂,認為將來會引發社工離職潮,台北市社工職業工會也表示將於422至行政院陳情抗議。然而也有網友指出,兒福聯盟與陳尚潔督導也該負起責任。
社工公會認保證人地位該由政府承擔 22日將至行政院陳情抗議
陳尚潔案件16日判決出爐,引發不同聲音,台北市社會工作人員職業工會於17日發起「0422國家才該有保證人地位」行動,預計本月22日赴行政院陳情抗議。工會強調,「社工是助人者,而非刑法上的保證人」,要求政府正視社安網失靈問題,並由制度層面承擔責任。
社工工會指出,法院將社工認定為刑法上的保證人,違反「等價性原則」,忽略社工在實務上並無強制調查權,也缺乏結果迴避能力。社工與保母或照顧者之間屬合作關係,並非對危險源具有實質支配力的監督者。
社工團體警告,一審判決已在第一線社工間造成寒蟬效應,甚至出現為求自保而大量通報的「卸責式通報」。若通報量暴增,將使原本就負荷沉重的兒少保護體系更加過載,反而削弱整體社安網的功能。
律師分析「保證人地位」 網要陳反控兒盟督導也該承擔不該藏身背後
此外,網路上也有許多律師針對「保證人地位」提出不同法律見解與過去實務判決。部分網友則提出質疑,為何僅讓第一線社工承擔責任,兒盟未適時察覺並未有配套機制,也應該承擔責任,更有網友提問,「陳的督導在哪?」認為整個兒盟與陳尚潔的督導長官都躲在後面,撇清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