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吳玟誼 吳志恆 新北報導
搭捷運,不能吃東西,這是常識,但有人不理會,還動手打捷運保全!昨天晚上,一名51歲李姓男子,在新店捷運站內嚼口香糖,保全發現後,立刻上前規勸,沒想到,男子惱羞成怒,竟然揮拳攻擊保全人員,隨後騎著鐵馬逃逸,警方獲報,很快就逮捕這名男子,將他依傷害罪嫌送辦。
男子腳踏車騎到一半,突然被員警團團圍住,情緒相當激動。
激動歸激動,但會被警察找上,他也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事,只能乖乖配合,因為就在不久前,竟然揮拳、毆打捷運保全!

事發在26號晚上8點多,51歲李姓男子和朋友相約在新店吃飯,沒想到,飯都還沒吃,就在新店捷運站,因為被25歲的丁姓保全規勸,搭捷運不能吃口香糖,就動手施暴,導致保全頭、臉挫傷,去驗傷、報案。

嫌犯有傷害前科,這回不僅吃上刑責,吃東西違反規定,捷運公司也依法開罰1500元,另外一查,更發現他沒刷卡就出站,再罰1500元,為了嚼個口香糖,罰款3千,加上打人的刑事責任,代價可不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