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部中心/綜合報導
詐欺通緝犯賴冠翟,去年底在台北街頭意外被警方查獲,押解回宜蘭地檢署,因為早在2017年,他就在宜蘭詐騙2.6億元,遭到警方逮捕。當時的詐騙手法和現在如出一轍,也是先在校園內大量捐款,營造公益形象,再邀集投資法拍屋,謊稱可以給高報酬,當時被逮後他以15萬元交保,沒想到卻躲到恆春,繼續行騙。

「身份證忘了」,支支吾吾,不敢報上身份證字號,在恆春校園吸金兩千多萬落跑的詐欺通緝犯賴冠翟,去年12月底在台北街頭閒晃時,意外被警方查獲。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當時是在這個,台北市雙城街那邊遊蕩,那巡邏的員警發現他行跡可疑,上前盤查才發現他是通緝犯,所以予以逮捕。」之所以被逮,可不是因為恆春吸金案,而是一樁將近十年前的舊案。前案被害人(2017.7):「我投資的本金有30萬在他那邊,他就是跟我說我的獲利有2倍,就是50-60萬,但是他跟我說他財產被凍結,所以這筆錢他沒有辦法還我。」

當時三十多歲的賴冠翟對外宣稱是法律系高材生,在宜蘭經營多家房仲,回到母校蓋籃球場、捐獎助學金,還登上財金雜誌封面,營造出事業有成、熱心公益的形象,搏取外界信任。但從2014年到2017年間,他用話術邀集投資法拍屋,聲稱投資5萬就能賺1萬,超過30人受騙,吸金2.6億元後就避不見面。被害人氣不過,聯手設局,將他約出來見面,才將他繩之以法。時任母校校方(2017):「給人的感覺就是感覺就滿熱心的,因為他主動提說要捐贈學校運動發展的基金。」吸金上億元,但賴冠翟卻僅以15萬元就被交保,交保金甚至還是其他不知情的被害人幫他付的,誰也沒料到,消失的八年間,他竟然躲到國境之南,甚至繼續以同樣的手法行騙。宜蘭地院庭長黃永勝:「被檢察官提起公訴之後呢,因為本院傳喚不到,所以在107年的時候予以通緝,有認為有逃亡之虞把他羈押起來,到目前為止還在羈押中,本件已經辯論終結,訂在6月中旬宣判。」八年間,嫌犯不但沒有得到懲治,反而變本加厲,被害人愈來愈多,司法亡羊補牢,叫被害人情何以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