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前行政院南部聯合執行中心副執行長陳慧玲和其配偶蔡燈財,涉嫌時任澎湖縣議員及助理時詐領助理費,去(2025)年6月間遭澎湖檢方搜索,後被起訴,澎湖地方法院一審宣判結果出爐,陳慧玲與另3名被告皆有罪,並獲宣告緩刑。
法院判決書指出,陳慧玲涉犯公務員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共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10月、褫奪公權4年,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期間付保護管束,並須於判決確定後2年內,完成240小時義務勞務,另扣案犯罪所得645萬1234元宣告沒收。
蔡燈財則是涉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遭判刑1年10月、褫奪公權3年,緩刑4年,須接受保護管束,於2年內完成200小時義務勞務,犯罪所得同樣沒收。
辯護律師桂祥晟表示,感謝法院審酌被告犯案動機、犯後態度及家庭、生活等因素後給予緩刑處分,讓當事人仍有自新與回歸社會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