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吊銷駕照禁考逾3年須「重回駕訓班」 新制6月底上路

  • 發佈時間:2026/05/18 16:54更新時間:2026/05/18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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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人注意!吊銷駕照禁考逾3年須「重回駕訓班」 新制6月底上路

圖、文/CTWANT

為改善台灣交通亂象、擺脫「行人地獄」負面標籤,交通部持續推動「駕照管理策略」,從考照制度、違規回訓及高齡換照3大面向全面改革。其中,針對遭吊銷駕照且禁考超過3年的違規駕駛人,交通部18日預告修法,未來不得再直接報考駕照,必須先完成駕訓班課程後,才能重新申請考照,預計最快今年6月30日正式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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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此次同步預告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限制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民營汽車駕駛人訓練機構管理辦法》等3項法規,強化違規駕駛人的矯正教育機制,並提升整體道路安全。

交通部指出,過去吊銷駕照且禁考3年以上者,在處分期滿後即可直接重新報考駕照,但考量3年間交通法規、用路觀念與安全規範可能已有重大變化,因此要求相關駕駛人須重新接受完整駕駛訓練,藉此補強法規知識、安全駕駛觀念及風險辨識能力。

根據公路局統計,目前每年遭吊銷駕照且禁考超過3年的案例,汽車與機車駕駛人各約5000人次。交通部認為,若僅透過重新考照,難以確認違規者是否具備足夠安全駕駛觀念,因此新增強制回訓制度,希望降低重大違規及交通事故風險。

公共運輸及監理司提醒,若未依規定完成駕訓課程便重新取得駕照,等同無照駕駛。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機車駕駛人可處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罰鍰;汽車駕駛人則可處3萬6000元至6萬元罰鍰。

交通部強調,未來將持續檢討駕照管理制度,透過考照、回訓及高齡換照等措施,逐步建立更安全的道路交通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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