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政治獻金案,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台北地方法院認定,柯文哲身分地位、經濟能力足認有潛逃海外之虞,與同樣涉案的前北市議員應曉薇,自5月15日起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月。
國人矚目的京華城案3月26日宣判,柯文哲被依違背職務收賄罪13年、2件公益侵占罪各2年與3年6月、背信罪2年半,合併判處應執行17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6年;應曉薇則為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北檢已提出上訴。
北院指出,柯文哲、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兩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與能力,可能以逃亡規避刑罰,有足夠理由認定其有逃亡之虞。因此,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並接受科技監控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