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連國程報導
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因涉犯因京華城貪汙等案,一審遭台北地方法院判17年有期徒刑,法院今(20)日審酌柯文哲之身分地位及經濟能力,足認有潛逃海外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個月。柯文哲下午對此表示,不知道自己為何要戴電子腳鐐,「我要是逃亡,那民進黨就要開香檳慶祝了。」柯文哲越講越激動,最後竟脫口說,若電子腳鐐再戴下去,他就要把「賴清德」三個字刻在上面。
柯文哲:我要是逃亡 民眾黨就完了
柯文哲下午說自己要是逃亡,「那民眾黨就完了」,話鋒一轉,柯文哲竟然開始指控總統賴清德「干預司法」,還說自己之所以還戴著電子腳鐐,是綠營為了「給支持者交代」,完全不提自己涉貪情節,直喊「我又沒做錯什麼事情。」
法院認柯文哲逃亡風險增 裁定延長科技監管、限制出境8月
然而台北地院今日指出,柯文哲與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2人犯罪嫌疑重大,一審分別遭判17年與15年6個月,因此現階段而言,兩人逃亡以規避後續可能刑罰及沒收風險已提升。此外,2人均具有在境外生活的資力,有相當理由足認其等有逃亡之虞,裁定自5月1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及接受科技監控8月。
涉貪罪證確鑿 柯文哲仍喊:我又沒做錯什麼
媒體今日問是否會提抗告,柯文哲並未正面回應,只喊自己沒有做錯事情,然而一審法院認定,柯文哲於京華城案中收受210萬元賄賂,另外還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又與同案被告李文宗、李文娟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柯文哲、吳欣盈總統副總統政治獻金專戶」款項共計6134萬6790元,並挪用眾望基金會公款共計827萬1095元支付競選總部員工薪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