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巫旻璇報導
前總統馬英九與馬英九基金會之間的財務紀律爭議持續延燒,圍繞前執行長蕭旭岑、王光慈的相關風波,也持續引發外界高度關注。馬英九夫人周美青昨(21)日晚間罕見發表聲明指出,為了妥善安排馬英九未來的醫療與照護事宜,已委請其胞姊馬以南擔任主要協調與執行窗口,必要時也可代表馬家親屬對外說明。不過,馬英九今(22)日隨即發聲回應,表示對該份聲明內容感到「錯愕與遺憾」,並強調聲明在發布前,並未經過他本人同意。此外,外界也傳出,馬以南已於上週五(15日)向法院提出相關聲請。台北地方法院本週已完成收案與分案程序,聲請人為「馬以南」,案由則為「輔助宣告」,委任律師為龍毓梅。

周美青昨(21日)晚間發表聲明指出,為了讓馬英九未來的醫療與照護安排能更周全,並在家屬間取得一致共識,因此委由馬英九胞姊馬以南擔任主要協調與執行窗口,必要時也可代表馬家親屬對外發言說明。不過,前總統馬英九今(22)日則親自發布聲明回應,表示周美青與馬以南前一晚發布的內容,雖然出發點是基於關心與愛護,但相關聲明事前並未取得他的確認與同意,對此感到相當震驚,也深感遺憾。馬英九也在聲明中強調,自己的醫療及其他個人事務,絕不能由馬以南安排或執行,同時她也不能代表馬家親屬對外發言
外傳馬英九胞姊馬以南已於本月15日向法院提出監護或輔助宣告聲請。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台北地方法院本週已完成收案,聲請人為馬以南,案由則列為「輔助宣告」。法界人士指出,相關案件的審理時間並無固定標準,仍須依個案情況而定,包含當事人本人的意見、家屬態度,以及醫療鑑定與排程等因素,都可能影響進度,因此法院最終作出裁定,恐怕還需要數個月時間。

事實上,所謂「輔助宣告」,主要適用於心智能力出現輕度至中度障礙者,與完全喪失行為能力的「監護宣告」並不相同。受輔助宣告者仍保有部分法律行為能力,像是日常生活中的購物、用餐或搭乘交通工具等,仍可自行決定;但若涉及借貸、重大財產處分或訴訟等特定法律行為,則需經輔助人同意後才具法律效力。依現行規定,監護或輔助宣告的聲請人,除了本人之外,也包括配偶、四親等內親屬、近一年內曾共同居住的親屬、檢察官、地方政府及社福機構等,皆可向當事人住所或居所所在地法院提出聲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