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趙永博 花蓮報導
上週六凌晨,花蓮警方執行毒駕擴大臨檢,發現劉姓男子騎車逆向,攔檢後發現他持有海洛因、毒品快篩也呈陽性,馬上帶回警局偵辦,更誇張的是一名開車未打方向燈的李姓男子,酒測值竟高達每毫升1.17,根本呈泥醉狀態,當場上銬逮捕。
警車廣播:「停車,幫我靠右邊一下。」男子凌晨時分,開車搖搖晃晃,轉彎也沒打方向燈,警方開擴音把他攔下來,也聞到他身上濃濃酒氣。警方vs.酒駕犯嫌:「可以了,超過了, 你喝到幾點啊。」這名41歲李姓駕駛,酒測值竟高達每毫升1.17,除了超過0.15觸犯公共危險罪嫌,以60公斤成人估算,幾乎是泥醉狀態,相當於喝了至少6罐啤酒,或40%以上烈酒超過半瓶,不只嚴重認知失調,視線模糊,連反應都極度遲鈍,男子搖搖晃晃,被上銬逮捕,但更誇張的就在不到兩小時前,有人毒駕上路。

警方vs.毒駕犯嫌:「你剛逆向,有打方向燈,打了也是逆向。」就在警車前面逆向行駛遭到攔檢,還想解釋有打方向燈,61歲劉姓騎士被查獲身上有依托咪酯菸彈、海洛因2包及吸食器,問他毒品來源也支支吾吾,交代不清。警方vs.毒駕犯嫌:「先蹲下 你這邊搜出來,對不對?」

花蓮分局副分局長涂錞德:「一輛機車於國聯五路,往西方向逆向行駛,警方遂趨前攔查,同時對駕駛實施唾液快篩,亦呈毒品陽性反應,全案將駕駛依涉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刑法毒駕公共危險罪,移請花蓮地檢署偵辦。」好好的小周末,毒駕酒駕卻紛紛上路,潛藏重大交通危機讓當地民眾都搖頭,花蓮警方重申酒駕毒駕都是零容忍,切莫開車騎車上路以身試法,害了自己也害到無辜民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