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曾郁雅報導
彰化近日發生一名疑似毒駕嫌犯遭追捕之際,駕車衝撞警察局鹽埔分駐所所長,導致所長雙腿遭到車輪輾斷、重傷送醫事件,該名嫌犯遭到移送後,彰化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結果引發外界關注,彰化市長林世賢因此向監察院提出陳情檢舉,希望能制度檢討,對此彰化地院發出聲明回應外界質疑了。

據了解,彰化縣埔鹽鄉4日下午發生員警執勤遭衝撞事故,埔鹽分駐所所長與警員前往埔鹽鄉一處住家查訪涉案的28歲施男時,施男為了逃避竟猛踩油門倒車衝撞員警企圖逃逸,所長當場遭車輛輾壓雙腳,造成疑似骨折重傷,趙姓警員則在持警棍擊破車窗、試圖制止施男過程遭玻璃割傷,消防局接獲通報後派遣救護人員到場,替傷者處置並將兩人送往彰化基督教醫院治療,施男則被警方當場壓制,經檢測發現其體內對甲基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煙彈)均呈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及暴力拒捕,全案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法辦。

- 所長遭對方倒車衝撞並輾壓雙腿,造成骨折重傷送醫。(圖/翻攝畫面)
檢察官認定施男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沒想到隨後地院裁定該名男子「無保請回」,檢方將迅速提出抗告。面對外界對於「無保請回」裁定產生不同評論,彰化地院則發出聲明表示,面對毒駕行為嚴重危害民眾生命、身體及交通安全,並易引發社會不安,法院一向高度重視此類案件,也肯定檢警依法查緝犯罪、維護社會秩序的努力與付出,地院指出,近期針對彰化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的毒駕案件,已裁准超過10件,顯示法院支持檢警對毒駕行為採取必要遏止措施的立場。

彰化地院強調向來高度重視毒駕案件,而個案裁定是法官依據卷證及法律規定獨立審酌後作成,不應被解讀為縱容毒駕或法院與檢方立場對立。(圖/翻攝畫面)
至於近日外界關注個案的強制處分裁定結果,彰化地院說明,相關決定均由承辦法官依據個案事實、卷證資料及刑事訴訟法規定,審酌犯罪嫌疑、羈押原因、必要性及比例原則後,獨立行使職權作成判斷。個案裁定結果不宜被解讀為全體法官對同類案件的法律見解,也不應視為法院與檢察機關立場對立,更非縱容毒駕行為。彰化地院強調,將持續以審慎態度面對社會各界意見與關切,並透過法律議題研討、審判經驗交流及行政支援機制,協助法官依法妥適處理案件,維護司法公信力與保障人民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