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6月4日,彰化縣警察局溪湖分局埔鹽分駐所陳姓所長與趙姓警員,前往埔鹽鄉查訪毒品人口施姓男子時,在光明路發現施男駕車行駛在前。施男見警車後立即加速逃逸,兩名員警下車追捕。陳姓所長追捕過程中,遭施男導車衝撞輾過雙腳造成骨折,檢方聲請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最初裁定無保請回,引起家屬與社會不滿,而檢方也不服提起抗告。今(10)日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發回彰化地院。
施男造成陳姓所長雙腿骨折 事後驗出毒品反應
施男逃進死巷後暫停,陳姓所長上前敲窗喝令開門,施男卻突然倒車、前進並加速衝撞,導致陳姓所長被車身擦撞倒地,雙腳遭車輪輾過造成骨折。陳所長雖對空鳴槍示警,施男仍繼續逃逸,最後在無路可逃的情況下拒不開門,員警持警棍擊破車窗後才將其壓制逮捕。過程中,兩名員警均受傷。
施男接受唾液快篩後呈安非他命及依托咪酯(俗稱「喪屍菸彈」)雙陽性反應,涉嫌毒駕。彰化地檢署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及傷害等罪嫌將他移送偵辦。
彰化地檢署聲請預防性羈押 法官無保請回惹眾怒
檢察官認為,施男有毒品前科及施用惡習,此次又拒絕臨檢、駕車衝撞執勤員警,導致所長雙腳骨折,嚴重危害執法人員與公共安全,因此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彰化地方法院最初裁定無保請回,讓家屬不滿,網上寫信抒發,也讓彰化地院7日罕見發聲明表示均依法辦理,而法務部長鄭銘謙8日時面對質詢也坦言無法接受,並表示檢方已提起抗告。
台中高分院撤銷原裁定 發回更裁
彰化地檢署火速提抗告後,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分院審理後認為,施男坦承毒駕並造成員警受傷,且快篩呈陽性反應,另有遭通緝紀錄,原審裁定認定證據不足「尚有再研求之餘地」,因此撤銷彰化地院的駁回裁定,發回更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