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品觀點
黃子佼今日上午穿著藍襯衫,戴著鴨舌帽與口罩,不發一語進入台北地檢署報到。這是他因兒少性影像案緩刑確定後,首次以受保護管束人身分向觀護人報到。
黃子佼今日上午穿著藍襯衫,戴著鴨舌帽與口罩,不發一語進入台北地檢署報到。這是他因兒少性影像案緩刑確定後,首次以受保護管束人身分向觀護人報到。
案件回顧顯示,黃子佼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為「創意私房」論壇會員,陸續購買兒童或少年裸露及性交影像,下載儲存在硬碟中。被害人包含37名未成年者,其中最小僅10歲。
審理過程中,黃子佼態度歷經轉變。一審時否認犯案,辯稱「影片不是我拍的」、「下載了還沒看」,遭台北地院判處8月徒刑。上訴二審後改為認罪,與全數37名被害人達成和解並完成賠償。高院改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最高法院於今年5月駁回上訴定讞。
根據緩刑條件,黃子佼須接受保護管束4年,提供180小時義務勞務,並參加3場次法治教育。受保護管束人通常每月至少向觀護人報到一次,詳談生活狀況包含住居所、工作、家庭及健康狀況等。
義務勞務機構涵蓋政府機關、學校、公益團體或社區等,服務項目包含公益服務、環境清潔、社會服務、文書處理、弱勢服務、活動協助等。法治教育則每月在北檢團體教室舉辦。
值得注意的是,黃子佼另涉肇事逃逸案件仍在審理中。去年8月他駕駛賓士休旅車與機車騎士發生碰撞被控肇逃,今年5月出庭時自曝目前無業沒收入已離婚。若該案判決有罪,恐將撤銷現行緩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