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泥綠能公司幹部涉嫌背信案,兵分12路搜索,查出王姓專案經理、莊姓特助與謝姓副理等3人在工程中收賄與恐嚇取財,台南地方法院今(13)天裁定3人羈押禁見。
檢調:台泥3幹部利用職務向廠商收賄、恐嚇
《自由時報》報導,專案小組初步認定,王男、莊男與謝男於2022年至2023年間,利用負責台泥嘉謙綠能義竹漁電共生工程案的職務,向承包廠商索賄2000餘萬元。
檢調經進一步追查發現,王男與莊男於2023年間,在義竹漁電共生工程案、台泥嘉和綠能龍江漁電共生工程案中,2人再向廠商收取總計美金100多萬元。莊男另被查出於2022年間,向義竹案場廠商恐嚇取財100多萬元。
檢方認定3人涉犯背信及洗錢等罪嫌重大,莊男另涉恐嚇取財罪,因3人有逃亡、滅證及勾串共犯之虞,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