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楊佩怡報導
一名擁有碩士學歷的人妻,婚後育有兩名子女,未料卻在結婚多年後,發現丈夫甲男(化名)與一名銀行理專乙女(化名)過從甚密,不僅傳送曖昧訊息「我也愛你喔」,兩人更在超商、咖啡廳及戶外大方上演親吻、搭肩、摸臉、擁抱等親暱舉動,氣得妻子憤而提告,並提出心理諮商證明,主張配偶權受損,向兩人連帶求償100萬元精神慰撫金。

深夜的「理財」約會?
根據判決書內容指出,事件起源於人妻的女兒在2025年5月意外發現爸爸甲男的手機訊息,內容竟出現「我也愛你喔」的曖昧對話。在追查之下,人妻竟發現,丈夫與被告乙女(理專)在超商、咖啡廳等公共場所,頻繁做出親吻、搭肩、摸臉與擁抱等親暱動作,完全無視婚姻關係。更讓人妻心碎的是,丈夫還頻繁出入對方家中,每次滯留長達2至3小時。

「朋友關係」的辯解被打臉
面對指控,這對男女極力辯解,堅稱雙方僅是「普通朋友」,聲稱甲男去乙女的住處只是在大廳「討論理財事宜」,並未進入屋內。甲男甚至反過來指控妻子感情不忠、有婆媳問題且索討投資金,認為婚姻破裂與兩人交往無關。然而,法院審理後指出,證據清清楚楚地顯示兩人幾乎每日見面,且互動猶如熱戀情侶。法官不僅握有2人的照片,更有親密影片佐證,對於所謂的「理財討論」辯詞,法官認為明顯不合常理。
判決:精神慰撫金賠償30萬元
法官認為,即便沒有證據直接證明雙方發生性行為,但這種逾越男女分際的「親密交流」,已嚴重破壞了夫妻信任,侵害了妻子的配偶權。因此法官審酌雙方學經歷、經濟狀況,認為被告的行為對原告造成嚴重精神痛苦,致使原告需要尋求心理諮商協助。最終,法院認定兩人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決需連帶賠償原告新台幣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