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位男大生呂男以討論功課的名義,前往另一位男同學(甲某)的租屋處,沒想到竟一時興起將對方壓制在床上強摸下體,猥褻時間長達3至4分鐘。儘管被害人極力掙扎抗拒,但呂男仍不願收手,甲某最後不堪受辱報警提告。另有多名目擊的同學證稱,親眼目睹呂男將甲某壓制在床上,並徒手撫摸甲男下體數分鐘。經台中地院審理,呂男強行玩他人生殖器4分鐘,最終被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
19歲男大生強摸男同學生殖器
據判決書說法,19歲的呂姓男大生與被害人甲男為同學關係。去(2025)年某天晚間9點左右,呂男與另一名張姓同學以「討論功課」為由,前往甲男位於台中租屋處。不料進入房間後,呂男竟用被子蓋住甲男,並將他壓制在床上,甚至雙腳跨坐於甲男大腿兩側,徒手撫摸甲男的生殖器,時間長達3至4分鐘之久。甲男在過程中不斷抗拒、抗議閃躲,但對方還是猥褻得逞,甲男事後不甘受辱報警提告。

一度辯稱「從後抱住誤觸」遭打臉
呂男在警詢及偵訊初期一度避重就輕,辯稱自己當時只是從後方環抱住甲男,是在過程中不小心「誤觸」而已。不過,檢警傳喚當時在場的同行張姓同學及其他在場證人,證人均證稱確實看到呂男整個人趴在甲男身上壓制,甚至還拿被子蓋住甲男、徒手撫摸其下體。檢方認定呂男行為已大膽逾矩,絕非單純的偷襲性騷擾,而是採取違反被害人意願的強暴手段,正式依強制猥褻罪起訴呂男(張姓同學則另為不起訴處分)。
男大生「爽玩男同學下體4分鐘」換判刑半年
全案進入台中地院審理階段後,呂男才坦承犯行,並展現悔意。法官認為,呂男行為時已是年滿19歲的成年人,卻未能尊重他人的性自主權,不顧同學掙扎執意猥褻,行為實屬不該。惟審酌呂男在法院調解時,已與被害人甲男達成和解並將賠償金履行完畢,犯後態度尚佳,且過去沒有故意犯罪的前科紀錄。法官最後依強制猥褻罪量處呂男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同時宣告緩刑 2 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且必須在判決確定1年內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希望他深切記取教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