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無黨籍、現任苗栗縣議員徐永煌,被控在通霄鎮長任內時,利用職權圖利自家營造公司,不法獲利91萬餘元,另向廠商收取回扣22萬元,被判涉犯圖利罪、回扣罪,其中,圖利罪已判決確定。徐永煌於今(25)天下午被苗栗地檢署發監執行。
徐永煌今天正跟苗栗縣議會參訪宜蘭 在羅東旅店被苗檢帶走
綜合媒體報導,徐永煌今天正跟隨宜蘭縣經建參訪3天,今天是最後一天,上午在羅東的旅店才準備返程,還未出發,苗栗地檢署人員就到達,並將徐永煌帶走。
苗栗地檢署表示,昨(24)天接獲最高檢察署通知,徐永煌於擔任通霄鎮長任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徐涉犯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業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已於昨天確定。
苗檢獲報後迅即啟動防逃機制,由檢察官指揮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及宜蘭縣警察局羅東分局執行拘提,上午將徐永煌拘提到案,下午執行發監。
《自由時報》回顧案情,徐永煌自家經營營造公司,但他於2011、2012年任通霄鎮長期間,向其他廠商借牌參與通霄鎮公所工程標案,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相關規定,得標承攬「新埔里拱朝雲天宮環境改善工程」等7件工程案,總計不法獲利91萬579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