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温芸萱報導
知名藝人孫鵬、狄鶯之子孫安佐(已改名孫健豪),因自製噴火槍涉犯恐嚇公眾等罪嫌,已被裁定羈押42天,士林地檢署今(29)日偵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罪、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起訴孫安佐。士林地院召開接押庭後,法官裁定孫安佐100萬元交保,父親孫鵬僅17分鐘就籌得百萬保釋金,於5點33分辦理交保,而孫安佐也於7點21分步出地院。
法院裁定100萬交保 僅承認持有模擬槍
士林地檢署今日偵查終結,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恐嚇公眾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對孫安佐提起公訴。
隨後,士林地院召開延押庭,下午4時於士東院區第七法庭開庭審理,最終裁定孫安佐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同時禁止於審理期間接觸同案被告及證人。孫安佐於庭中僅坦承未經許可持有模擬槍部分,其餘指控均不認罪。
法院指出,孫安佐雖然犯罪事證充足、嫌疑重大,且因其過往涉槍紀錄恐有再犯與逃亡疑慮,但考量證人已具結、證物已扣案,無串證滅證之虞,且羈押已達42天,最終准予交保。孫鵬則在17分鐘內火速籌得百萬辦妥交保手續,隨即頭戴鴨舌帽、穿著白色T恤、黑色褲子,還揹著一個大包,神色嚴肅步入地院,於17時33分為愛兒辦保。

孫鵬趕往地院,親自幫兒子辦理交保。(圖/民視新聞)
孫安佐:沒傷害任何人
孫安佐於晚間7點21分步出地院,媒體問他是否感到冤枉?孫安佐表示,「相信法院會給我公正的判決,我從未想要、也沒有傷害任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