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承租兩間套房,提供給應召集團容留泰國籍女子從事俗稱「全套」的親密交易,更透過網路論壇張貼廣告訊息,招攬客人上門,並在每次交易後,從中抽取酬勞,與應召女拆帳牟利。事件會曝光,全因警方佯裝嫖客上門,當場逮捕兩名泰籍女子,並藉此查獲幕後黑手,男子的慘下場也曝光。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在2023年11月起,先以每月8000元租金向不知情的房東,承租新北市土城區一處套房,並留1名泰籍成年女子「甲女」從事全套服務,每次30分鐘收費2700元、50分鐘3200元,甲女與男子所在的集團採6:4分,甲女拿40%費用,其餘60%由集團成員分贓。
男子隨後於113年6月,再度透過仲介、以每月9000元租金承租中和區一處套房,供另名泰籍女子「乙女」賣淫,每次30分鐘收費2500元,乙女則從中抽取1000元,其餘費用由集團收取。此外,應召集團每天都會派人到套房內向兩名泰女收取不法所得。

至於該集團是如何攬客?判決書透露,應召集團會分別透過「暗黑體育會」、「屋受論壇」等網路論壇,發出具有強烈暗示性的廣告,藉此招攬客人上門,新北市警方則在前年6、7月十,偽裝成男客上門消費,當場待補這2名泰籍女子,並藉著該挑線索循線找到男子。
新北地院審理時,該男子極力撇清關係,辯稱自己完全不知情,只是單純幫不同的「南部友人」承租套房,且自己沒有拿到半毛錢好處。不過,法官傳喚房東出庭時,房東當庭拆穿,表示「簽約時明明說是自己跟女朋友要住的」,且男子始終提不出任何與南部友人的對話或委託證明。

更關鍵的是,法官查出該男子早在2023年11月間,就曾因幫友人租屋當作不法交易套房被警方查獲,當時雖獲不起訴處分,沒想到他不僅不悔改,在第一間套房於113年6月12日被抄後,僅僅隔了8天(6月20日),又立刻出面承租另間套房,顯見早已預見房屋會被用作不法行業,法官痛批他敗壞社會風俗、毫無悔意,最終將他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7月,可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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