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報導
1歲男童「剴剴」遭劉姓保母姊妹凌虐致死案,一、二審依成年人共同故意對兒童犯妨害自由而凌虐致人於死罪分別判無期徒刑、18年徒刑,最高法院今(23)天駁回上訴,維持一、二審判決,全案定讞。
兒虐零容忍協會:此判決展現司法嚴懲兒虐行為決心
涉案劉彩萱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妹妹劉若琳判18年有期徒刑。劉家姊妹目前羈押中,將直接發監執行。

對此,兒虐零容忍協會認為,本案的定讞展現了司法對極端兒虐行為嚴懲之決心,我們也看見政府對於我們訴求的回應:行政院通過刑法修正草案,針對酒駕與毒駕累犯、兒虐及故意殺人等重大暴力犯罪,增訂不得假釋規定。
該協會同時期盼能推動兒少保護體系與托育監督機制的完善,杜絕此類悲劇再度發生。因為司法不是社安網,嚴懲重判是底限,孩子走到司法端往往都是無法挽回的遺憾,要能在前端設置預警機制,掌握到孩子出狀況並搶救孩子,因為孩子能活著、平安長大才是無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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