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文/引新聞
(記者洪承恩/新北報導)新北市竹聯幫仁堂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在三峽區大同路以經營刺青店為掩護,吸收失學少女入幫後強迫從事性交易。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小瑜(化名)被誘騙入店後,陳昊恩聲稱花50萬元「買下」小瑜,逼她接客還債。小瑜在2023年7月間被迫賣淫7天,每日交出1萬元報酬,男方則與共犯瓜分所得。
(記者洪承恩/新北報導)新北市竹聯幫仁堂弘仁會三峽分會長陳昊恩,在三峽區大同路以經營刺青店為掩護,吸收失學少女入幫後強迫從事性交易。一名年僅14歲的少女小瑜(化名)被誘騙入店後,陳昊恩聲稱花50萬元「買下」小瑜,逼她接客還債。小瑜在2023年7月間被迫賣淫7天,每日交出1萬元報酬,男方則與共犯瓜分所得。

小瑜多次試圖逃脫,卻遭幫眾捉回並施以極端凌虐,包括以鎮暴槍填裝BB彈及玻璃彈射擊全身、用菸蒂燙傷皮膚、強迫吞食菸蒂、以熱熔膠毆打,乃至束帶綑綁於鐵椅上,過程更遭在場者以手機全程拍攝。
新北地院審理後,認定陳昊恩共犯17罪,依共同意圖營利以脅迫使少年為有對價性交行為及加重私行拘禁罪等,共處152年6月有期徒刑。共犯簡辰翔依14罪處135年4個月;陳妻陸女犯2罪應執行3年6月;另2名涉案者分別判6月及11月,全案仍可上訴。由於陳昊恩另涉詐欺案,等所有案件定讞後,將由檢察官聲請裁定應執行刑。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