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44歲的周姓工人,在台北市施工期間與64歲的黃姓義交發生口角,周男出手推倒黃男,導致對方「頭部撞地」,還嗆「別裝了」,事後又三度推拉黃男,導致黃男送醫搶救後不久淪為植物人,歷經1年4個月後傷重不治。台北地檢署認定死因為「他殺」,依傷害致死罪、對公務人員施強暴致死罪起訴周男,全案採國民參審制審理,台北地院國民法庭經連續兩週審理後,今(5)日宣判周男重判10年4月,可上訴。
工人推義交致死 還嗆「不要裝了」
北檢調查,2022年11月11日下午,周志銘在台北市文山區興隆路一段某路口施工,因交通管制問題與黃姓義交發生口角。兩人拉扯過程中,周志銘出手將黃男推倒,黃男向後跌倒,頭部重擊柏油路面,一度失去意識。當時有路人上前關心欲叫救護車,周男卻出言阻止:「不用啦,他沒事。」
周男接著嗆黃男「不要裝了」,並徒手連續拍打黃男臉頰3下,甚至一把抓住黃男衣領,過程中黃男頭部再度遭撞擊;隨後周男更單手將黃男拖行至馬路對面,使黃男第三度遭受重擊。
義交一度轉入普通病房 後成為植物人不治法醫認「他殺」
黃男送醫搶救後,診斷出硬腦膜下出血、顱骨骨折,一度呈現重度昏迷,同年12月病情好轉轉入一般病房,但治療期間又併發敗血性休克及吸入性肺炎,隔(2023)年3月被判定為植物人狀態,轉入護理之家安置,最終於2024年3月20日凌晨不治身亡。法醫解剖後認定死因為「他殺」。
案發初期,因周志銘的推拉行為導致黃男陷入植物人狀態,北檢原先依傷害致重傷罪起訴,並由台北地院依通常程序審理;後黃男傷重不治,檢方變更起訴罪名為傷害致死罪、對公務人員施強暴致死罪,案件性質也隨之轉為國民法庭審理案件。
周男一度心臟病發國民法官同意延期審理 判決出爐重判10年
全案原訂6月2日開庭,卻因周男傳出心臟病急診送醫,導致庭期緊急取消,成為國民參審制度上路以來首例延期案件,但10名國民法官也同意配合延至7月底重新開審。台北地院自7月底至8月初,連續9天開庭審理,周志銘全程否認犯行。今日判決出爐,周男重判10年4月,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