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逼女兒當洩慾工具還認「宿醉就想要」!她忍辱「做1舉」揭獸行…惡父遭重囚12年

  • 發佈時間:2026/08/13 15:26更新時間:2026/08/13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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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逼女兒當洩慾工具還認「宿醉就想要」!她忍辱「做1舉」揭獸行…惡父遭重囚12年
屏東一名狼父長期對未成年愛女伸狼爪,直到她某天騎機車去找男友痛訴「被性侵了,回家就出不來了」,這才揭開狼父的惡性。(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一名父親阿明(化名)長期將女兒小花(化名)作為洩慾工具,自小花國中一年級起便屢次伸出狼爪,並多次性侵。直到小花忍無可忍,載著弟弟騎車逃離住處求助男友,並哭訴「現在不敢回家,因為回家後就出不來了」,透過男友聯繫母親報案,才讓這起長年家暴性侵案曝光。屏東地方法院審結,依強制性交等三罪,判處阿明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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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阿明自小花國中一年級起便對其性侵與猥褻,期間更伴隨嚴重的家暴行為。小花於偵查中證稱,只要自己談戀愛被抓到或父親喝酒不開心,就會遭拳頭重擊臉部、拉頭髮撞牆,甚至被持菜刀威脅。阿明每次犯行後都會恐嚇小花不得對外透露,導致小花心生恐懼不敢抗拒。阿明於偵查中坦承犯行,承認「宿醉就會想要跟小花發生性行為」。案件之所以曝光,源於2025年3月9日晚間,小花載著弟弟騎機車前往男友家求助,並表示;「被父親性侵,現在不敢回家,因為回家後就出不來了。」男友隨後協助撥打電話給小花的母親,並向警方報案處理,全案因而揭發移送法辦。

強逼女兒當洩慾工具還認「宿醉就想要」!她忍辱「做1舉」揭獸行…惡父遭重囚12年
一名女子自國中一年級起便屢遭狼父性侵。(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未盡父職嚴重侵害!狼父法律代價曝光

法官審酌,阿明與小花為至親父女,竟未善盡呵護照顧之責,反而長期實施暴力與性侵,嚴重妨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行為深值譴責。惟考量阿明於偵查及審理階段均坦承犯行,並已與小花達成和解、履行首期賠償金,獲得小花諒解並請求從輕量刑。法官衡酌其犯後態度、無前科素行及家庭狀況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強制性交罪》及《成年人對少年強制性交罪》等三罪,合併判處應執行刑12年,全案仍可上訴。

強逼女兒當洩慾工具還認「宿醉就想要」!她忍辱「做1舉」揭獸行…惡父遭重囚12年
屏東地方法院最終判決該狼父犯有妨害性自主等罪,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圖/翻攝自 Google Ma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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