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昨(15)日前往桃園電影節觀賞中國電影《給阿嬤的情書》,並於社群平台分享觀影心得。貼文最初附上疑似戲院內拍攝的正片畫面,引發網友批評「在戲院拍攝電影畫面」有侵權之虞。台灣電影發行商「光年映畫」也在留言區提醒,戲院內嚴禁拍攝電影畫面;有網友更指大砍文化部預算的立委竟帶頭po出疑似違法照片,身為法學博士卻知法犯法,狠酸她「沒文化 」,目前翁曉玲已移除照片。
翁曉玲現身桃園電影節觀賞中國電影 發文竟疑似違法盜錄
《給阿嬤的情書》昨日於桃園電影節首映,甚至有中國央視記者到場採訪。翁曉玲在貼文中表示,自己與友人前往觀賞期待已久的電影,大讚作品充滿「情義」,並分享自身家庭經歷,指電影令她聯想起祖父母與父親的往事。她另提到,排隊時被中評社記者認出,受邀至一旁接受約兩三分鐘的訪問後即返回隊伍,卻遭網友質疑「耍特權插隊」。
而臉書貼文中的照片,卻被網友發現疑似發出電影放映畫面後,立刻引發議論。有人質疑立委「在戲院拍攝正片」;片商「光年映畫」也留言提醒,戲院內「嚴禁翻拍片頭」,從預告片、正片、片頭、片尾到工作人員名單,影廳內任何未經授權的拍照、錄影或錄音行為皆屬違法,建議留念可改在影城大廳的電影裝置、燈箱或海報前拍攝。

翁曉玲繳作業被網友嗆「超沒文化」 偷偷更新貼文
翁曉玲也遭網友大嗆,「偷拍就算還上傳,超可悲」、「好好笑超沒文化,有點常識都知道不能拍電影螢幕」,不過翁曉鈴已於今日早上9點33分編輯移除照片,也再度遭網友嗆聲「大立委幹嘛刪掉」,除此之外,也有許多人不滿翁曉玲刪除文化部預算,卻去支持中國電影。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戲院內未經授權拍攝、錄影或錄音電影畫面,均屬侵害著作財產權的「重製」行為。擅自重製者,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若再上傳至社群平台,另可能涉及公開傳輸罪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