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桃園海岸生態保育協會理事長葉斯桂等居民不滿內政部許可桃園觀塘工業區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開發計畫,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更一審均判決居民敗訴,案經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今(20)天判決出爐,逆轉撤銷內政部的許可處分,改判葉斯桂等部分居民勝訴,全案確定。
中油三接工程進度將不受該判決影響
《聯合新聞網》報導,由於該判決是針對中油三接開發案面積95.4公頃部分的許可處分被撤銷,內政部未來將重新審查;至於目前正在進行的中油三接工程,其進度將不受本案影響。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認為中油提出申請案後,歷經桃市府初審、海審會專案小組現地會勘及四度召開專案小組會議審議,內政部處分無違誤,判決葉斯桂等人敗訴。
案經上訴,最高行認為中油說明書所載避免或減輕海岸生態環境衝擊採取的措施,海審會未說明為何符合許可條件的理由;另外,中油公司所提出的保育計畫,內政部處分許可前未審議,處分理由中也無相關說明,最高行法院認定此舉不符《海岸管理法》規定,因此廢棄更一審判決,撤銷內政部許可處分,葉斯桂等部分居民勝訴。
對此判決結果,中油公司回應,將針對判決內容提供相關資料予內政部(訴訟案被告),做為後續訴訟答辯說明,以便補正程序。另外,中油也強調,該案判決不涉及三接核心施工區域海岸利用許可,環團針對前述海岸利用許可另案提起訴訟、法院審理中,故不影響目前三接外擴防波堤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