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被稱為史上最多立法委員集體收賄的案件,二審今(21)日上午宣判。台北地方法院2022年一審時,前民進黨立委蘇震清等5名立委、3名立委辦公室主任、3名業者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判處有罪,刑度自6月至10年不等。案件上訴後,高等法院歷經4年審理,今日宣判結果出爐,蘇震清、廖國棟、趙正宇三人維持一審原判,陳超明、徐永明則改判無罪。
蘇震清、廖國棟、趙正宇維持一審原判 陳超明、徐永明改判無罪
全案源於2016年7、8月間,「太平洋流通」前董事長李恆隆為爭奪SOGO百貨經營權,透過是知管理公司總經理郭克銘、統領百貨總經理翁華利,向包括徐永明在內共5名現任、前任立委行賄,金額從數十萬元至逾2000萬元不等。
行賄手法皆是郭克銘先接觸立委辦公室主任,再以「公關費」、「公聽會出席費」等名義交付現金或支票,由助理或主任轉交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徐永明則被控透過出席公聽會、或在財政委員會上向經濟部施壓、關說,要求修改《公司法》以利李恆隆一方。
2022年,台北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稅捐稽徵法、財產來源不明等罪,將蘇震清等5名立委、3名立委辦公室主任、3名業者均判處有罪,刑度自6月至10年不等。案經上訴,今日二審宣判,蘇震清、廖國棟、趙正宇三人維持一審原判,陳超明、徐永明則改判無罪。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