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陳奕劭、彭雨桐報導
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大兒子蔣得立日前參與台北市教育局出國交換計畫,引發網路熱議,外界也質疑蔣萬安身為台北市長,卻沒落實利益迴避。北市法務局稱沒有違反利益迴避,但法務部廉政署指出,有義務揭露相關身分,不因公職人員未參與審核而豁免。對此,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今(8)日分析利衝法,並認為小孩是無辜的,應聚焦在前階段法規的制度有沒有遵守。
沈伯洋法普利衝法
關於蔣萬安是否落實利益迴避,法制局、廉政署各有說法,沈伯洋在民進黨青年志工輔選團啟動記者會受訪表示,他剛剛看台北市有最新的說法,跟大家法普一下,根據利衝法第5條與第6條,公務員本人有一些利益衝突要回避的事項。第14條是說,公務員或關係人申請時的揭露義務。
他指出,所以,最主要的法律規範應該是14條,不是第5、6條,台北市政府第一時間回應是針對第5、6條,所以有點問A答B,後來廉政署有提醒,提醒之後也發現是第14條問題。

沈伯洋認為小孩無辜
沈伯洋強調,應該要聚焦在第14條上面的義務,程序上該做的有沒有做,如果沒有做,要怎麼來補救?他覺得到這邊就可以停下來。
最後,沈伯洋呼籲,他覺得小孩子是無辜的。重點就是放在前階段法規的制度有沒有遵守,沒有做到的話,要怎麼去補?這樣子就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