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高淑婷報導
高雄一名人妻因陪孩子學習課程,結識一名教練,之後雙方逐漸發展出不正當關係。丈夫發現,兩人除了互傳曖昧訊息、相約逛賣場購物外,妻子還曾多次前往男方住處所在社區,甚至數度刷丈夫的信用卡,替教練購買餐點、生活用品及支付裝備運送等費用。丈夫得知後憤而提告求償。儘管人妻在訴訟中極力否認與教練有逾越一般交往分際的關係,法院審理相關事證後仍認定兩人行為已侵害配偶權,判人妻與教練應連帶賠償丈夫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人妻與丈夫結婚多年,育有兩名子女,卻自2025年8月起,與兒子學習課程時認識的教練往來密切。丈夫查出,兩人曾透過Instagram互傳「我想找妳」、「只會對你而已」等曖昧訊息,妻子也曾多次前往男方住處所在社區,其中一次停留約3小時。更誇張的是,她還使用丈夫的信用卡替教練叫外送、購買生活用品,甚至花費超過5000元叫車,將教練的裝備從桃園運往雲林,相關費用全由丈夫買單。面對丈夫提告,人妻及教練一度矢口否認有不倫關係,辯稱送餐只是為了感謝教練指導孩子,曖昧對話則是在「討論星座」。

不過法院綜合兩人的訊息內容、消費紀錄、進出男方住處的頻率及停留時間,認為相關互動已明顯超越一般家長與教練的正常交往;加上人妻先前遭丈夫質問時曾坦承犯錯,兩人的說法難以採信。法院審酌兩人的行為已破壞夫妻間的信任與共同生活,侵害丈夫基於婚姻關係所享有的身分法益,造成其精神痛苦,因此判決人妻與教練應連帶賠償3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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