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彰化縣議長謝典霖今年6月舉辦溪湖鎮民眾參與餐敘活動,遭檢舉動用公帑輔選他競選下屆溪湖鎮長的表姑陳貞妃,檢調本月16日兵分9路發動搜索,訊後謝典霖、其父謝新隆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鄭汝芬則是以1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彰化地檢署今(21)日下午表示,經內部研議後,決定尊重法院裁定結果,確定不對鄭汝芬交保部分提出抗告。
法院裁定理由指出,被告鄭汝芬雖犯嫌重大,且涉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理論上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不過目前尚無證據顯示其有實際勾串或滅證行為;且同案被告謝典霖、謝新隆均已遭羈押禁見,經綜合考量,認定已無羈押必要,故准予100萬元具保並限制住居。
針對法院的裁定,彰檢原研議提抗告,今日下午表示,經內部研議後,決定尊重法院裁定結果,不提抗告。
至於謝典霖、謝新隆父子均已向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提出抗告,力拚能在中秋節前獲交保、返家團聚。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