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部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李姓團購主,以黃金投資、團購等方式設局,詐騙豐原一家五口和其他被害人上千萬元,害一家五口走上絕路,一審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檢方認為量刑過輕上訴,但台中高分院認為一審刑度並無不當,駁回上訴,維持11年原判。

李姓團購主,以黃金、團購話術養套殺,害的豐原一家五口,走上絕路,一審依恐嚇取財、詐欺等罪,判她有期徒刑11年,檢察官提起上訴,遭到高分院駁回,二審維持原判。

高分院表示,合議庭認為一審判決的刑度,並無不當,檢察官以一審判決量刑過輕為由上訴,並無理由,因此維持原判。不過議員痛批,判決結果不符合社會期待,難道五條人命,只值11年嗎?起初李姓團購主,以15萬元交保時,倖存的王家二女婿,就曾痛批不合理,

一審判決11年徒刑時,王家二女婿也說過絕對不和解,要讓對方有生之年贖罪,如今上訴被駁回,二審維持原判,對家屬來說,恐怕又是一次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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