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時中心/林韋慈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國中少女昨(28)日下午被家人帶上街,身上掛著寫有「小偷」、「畜生」字樣的紙板,遭父親與哥哥押著遊街,兩人更用手機紀錄,並逼女童往人潮處走,被網友拍下後上傳,引發輿論譁然。警方獲報後到場查訪,認定父親涉嫌違反保護令,當場逮捕。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郭彩榕今(29)日表示,對兒虐零容忍,該女童原本就已由地方政府開案服務,這次發生新事件,地方政府將視個案狀況再處理。
民眾驚見三重女童遭掛牌遊街 警方介入父親違反保護令遭逮
有民眾在Threads貼文指出,昨日下午3點多,看見一名打赤腳的女童在三重街頭行走,身上扛著雙面紙板,寫有她的名字與「小偷」、「畜生」等詞,後方有男子拿手機全程錄影,並要她往人多的地方走。
目擊者更稱,女童在兩間超商引起騷動,店員出面阻止錄影,路人也紛紛上前關心,最後較老的男子才叫女童把牌子拿下來。目擊者另描述,女童神情恍惚,臉上與手臂都有傷勢。他不解表示,不明白為什麼這個時代還有羞辱性管教,也不確定是不是哥哥堅持要妹妹這麼做,目前已知情報是一家人沒錯。
警方介入調查發現,女童就讀國一,與就讀國三的哥哥及父親同住。警方指出,疑因女童拿了哥哥的玩具,哥哥便出主意要她掛上紙板,並與父親一同帶她上街「處罰」。警方說,父親去年曾因相關情事遭法院核發保護令,此次行為明顯違反,因此立即逮捕。
衛福部:呼籲民眾看到立即通報 新北社會局已安置
郭彩榕說明,違反保護令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她呼籲,民眾看到類似情況應立即通報相關單位,這起案件正是因民眾通報,才讓單位得以及早介入。
針對外界質疑女童既已申請保護令,為何未被安置,郭彩榕解釋,安置與否和保護令應分開看待,安置需回歸社工對個案安全的評估;至於保護令,內容有多種款項,若有遠離令,原則上不可能再同住,但若只有禁止施暴、禁止騷擾等禁止性措施,只要行為人遵守限制,雙方仍可同住。
郭彩榕指出,而該名女童原本就已由地方政府開案服務,這次發生新事件,地方政府將視個案狀況,採取必要且適當的處理措施。而若涉及違反保護令,警方也會介入處理,若有違法事實最重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保護司科長黃瑞雯補充,初步了解,新北市社會局家防中心先前已開案服務,曾向法院聲請保護令,並要求父親參與親子教育課程。目前女童已安置,父親則因涉嫌違反保護令,由警方進一步偵辦。郭彩榕表示,地方政府已介入處理,中央不便再說明個案細節,地方將視情況採取必要措施。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拒絕暴力!請撥打113、110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