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南部一名56歲男老師長期單獨教授一對未成年姊妹英文,沒想到1對1授課期間,竟然分別對姊妹花伸出狼爪。狼師常在授課期間以「幫忙按摩」為由站到女學生身後,隨後不顧對方意願,直接將手伸入衣服及內衣內撫摸。妹妹一句「我不要再去上課」,成為整起事件曝光的突破口。
判決書指出,小妹2025年8月上課期間,接連遭家教老師以按摩為由突襲摸胸,因感到噁心恐懼,在營隊期間向同學求助,並在同學鼓勵下表達「我不要再去上課」。母親察覺異樣後反覆詢問,小妹才哭著吐露遭性騷的經過。小妹證稱,老師曾趁自己寫講義、考卷時,從背後摸她,她曾當場告訴老師「我要認真寫考卷,不要碰我」。

英文家教趁妹妹寫考卷遭突襲摸胸,向同學求助吐實情。(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母親隨後進一步追問大女兒,大女兒當場情緒失控大哭,才坦承早在同年6月間,家教老師就曾藉口按摩,逕自將手伸入其上衣與胸罩內強行揉捏胸部。判決書還指出,檢方原先指控老師對姊姊強制猥褻行為得逞27次,並詳細列出犯罪時間,但法院認為姊姊對部分次數、月份的說法前後存在差異,且缺乏獨立補強證據,該部分獲判無罪。

英文家教藉口按摩伸魔爪,犯後還辯稱遭學生挾怨報復。(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AI生成)
全案經檢方起訴後,屏東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身為人師,未尊重未成年人之性自主權與身體權,犯後還辯稱是遭學生挾怨報復,態度不佳。法官最終依《刑法》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判處被告有期徒刑4年10月;另依《兒少法》及《性騷擾防治法》故意對少年犯性騷擾罪共2罪,各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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