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日前被民眾黨立法院黨團踢爆,其老公涉濫用外館公務車,且她還疑似讓14歲的兒子冒充「攝影官」陪同出訪。針對遭爆用「特權」讓兒陪出訪一事,徐佳青6日反擊了。她重申自己並未濫用公帑或職權,更強調,家人自費搭飛機看她,應是民主社會基本人權。至於公務出國可以帶家人嗎?前政務委員張景森回憶起自己21年前公務出國期間,一次難得的「父子相處」時光,並表達自己的看法;他不認為,官員或公務員公務出國帶未成年子女,本身就有什麼罪大惡極,並直言「公務員也是父母,也有家庭生活。」
張景森分享自己20多年前的一段經驗,透露2005年籌備台灣博覽會赴日考察時,因平時工作繁忙,便自費幫兒子買機票同行。他回憶當時雖未增加政府負擔,但孩子同住房間、隨同走外館貴賓路線或搭乘公務車,都曾讓他思考「沒有增加政府支出,是否就等於沒有使用公務資源」的灰色地帶。張景森指出,這顯示出「公私分際」一直以來始終缺乏明確規範,導致每碰到一次官員帶家人出國,就重新發動一次政治攻防和道德審判,但吵了半天,下一個人碰到同樣的事情,還是不知道到底什麼可以、什麼不可以。

徐佳青(右)事件讓「官員公務出國可以帶家人嗎?」再度引發討論,張景森(左)回憶當年公差帶兒經歷「這並非罪大惡極」。(圖/民視新聞)
針對「公務出國可以帶家人嗎?」,張景森點出有3件事真正應該檢驗:第一,有沒有把私人費用轉嫁給國家;第二,有沒有妨礙公務;第三,有沒有利用職務讓家人取得不應有的身分、待遇或特權。
張景森進一步主張應劃清「五條線」,包括家人不得掛公務職銜、私人增加成本完全自負、無增加成本的附隨使用應明確訂立規則、公務結束後允許請假自費旅行,以及實施「事前申報與核准機制」。他呼籲與其不斷發動政治審判,不如藉此次徐佳青的事件,建立一套清晰明確的制度規章。張景森表示,規則訂得越清楚,越能防止濫用公務資源,也越能保護守規矩的公務員。























